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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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15-01-08 浏览:

党政群各部门:

   经学校研究,现将2015年寒假和寒假前后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放假和开学时间
  1. 在校生1月17日放假,2月28日报到,3月2日正式上课。实习生遵守所在实习单位的放假安排。
  2. 教职工1月17日放假,2月27日正式上班。教工食堂自3月2日正式开放。
  3. 假期值班作息时间为上午9:00~11:30,下午2:30~5:00。
    二、假期前和假期中的几项工作
  1. 加强考风建设。各有关部门和各系部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纪律教育、诚信教育,严肃考风考纪。
  2. 加强安全教育。12·31上海外滩踩踏事故教训深刻,在学生离校前,学生处应会同保卫处、团委、宿管部门、各系部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、卫生防疫、消防安全等教育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
  3. 加强安全检查。保卫部门要牵头组织一次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校舍、食堂、教学设备和租赁房屋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立即解决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  4. 加强实习生管理。 寒假期间,教学管理部门和各系部要与实习单位和实习生保持联系,及时掌握实习生的学习、生活和思想状况。
  5. 做好开学准备工作。寒假前,有关部门应做好新学期教学计划、教材发放、实验器材准备等工作。寒假期间,有关部门要做好教室、实验室、宿舍、食堂等场所的水、电等设施的维修工作,杜绝新学期开学教学事故的发生,确保顺利开学。
    三、注意事项和工作要求
  1. 加强假期值班工作,注意防火、防盗,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。各部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安排轮休,值班表(纸质版并Excel电子版)请于1月15日之前报党(院)办(办公楼A310室,317792581@qq.com)备案。
2. 寒假期间,处级干部离开蚌埠市要通过(办公自动化系统OA)严格履行报备手续。开学后,人事部门要及时统计教职工到岗情况。
3. 假期中各部门OA系统管理员和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查看OA系统,及时处理相关文件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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