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,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,提高公务支付透明度,加强廉政建设,根据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》的有关规定,我校将继续为在职教职员工办理公务卡。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公务卡办理方式
由教职工个人申请,财务处协助中国工商银行蚌埠分行进行办理。
二、办理公务卡的人员范围
1
、2014年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员工;
2
、仍未办理公务卡的在职员工;
3
、一附院、二附院在学校有科研课题的教职员工;
已经在学校办理过公务卡的人员,不得重复办理。
三、公务卡办理流程
1
、请各部门于9月28日前到财务处领取相关资料,并通知办卡人员填写《信用卡申请表》、授权书等资料;
2
、以各部门为单位,统计办卡人员信息,认真填录相关表格(附件1),将纸质表格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财务处,电子表格一并交到财务处;
2
、办卡人员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录《信用卡申请表》及授权书,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3
、工行经过审核、批准、制卡,最终发放公务卡。
四、提示信息
请各部门务必将办卡所需所有资料于10月15前交到财务处,过期请自行到银行办理。
特此通知。
财务处
2014
年9月23日